市政府关于集聚国际服务外包和软件出口企业“123”计划的政策意见
各市(县)和各区人民政府,市各委、办、局,市各直属单位:
为抢抓国际服务外包转移机遇,加快集聚国际服务外包和软件出口企业,把无锡太湖保护区建设成“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区”,特制订本意见。
一、发展目标
到2010年末,全市集聚国际服务外包和软件出口企业100家,每家企业从业人员超过2000人、年出口超过3000万美元(以下简称“123”计划)。
二、扶持对象 申请重点扶持的国际服务外包和软件出口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在本市注册经营,企业到位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,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发展潜力的国际服务外包或软件出口企业。
(二)主要从事承接国际信息技术外包(ITO)、业务流程外包(BPO)和创意设计外包、软件出口业务的企业。
(三)自入围“123”计划之日起,三年内企业从业人员能达到2000人、年出口能达到3000万美元。
三、扶持政策 市政府和市(县)、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设立专项扶持资金,对列入重点扶持的国际服务外包和软件出口企业,给予以下政策支持:
(一)租金减免。对入驻的国际服务外包或软件出口企业,按从业人员平均每人约10平方米提供租赁办公用房,给予第一年免房租,第二、三年房租减半的优惠。该政策由市(县)、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。
(二)资金补助。当企业从业人员达500人以上,且年出口达到300万美元以上时,市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500 -1000万元人民币,用于人才引进和人员培训。
(三)出口奖励。连续三年,以海关出口统计或外包业务合同、出口合同备案证书和银行外汇兑换水单为依据,企业当年出口额与上年度相比(首期出口规模以50万美元为基数),每增加5万美元,给予1万元人民币的奖励。奖励资金由市政府与企业所在市(县)、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各承担50%。
(四)人才奖励。企业所聘大专以上学历的实用性人才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,由同级财政按缴纳部分的30%连续奖励5年。每季度兑现一次。
(五)其他政策。对于无锡市人民政府已出台的《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》、《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试行规定》等政策,以及今后出台的有关鼓励政策,只要与本规定没有冲突,企业可同时享受。
四、具体实施办法
(一)成立无锡市集聚国际服务外包和软件出口企业“123”计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(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推进办公室),具体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。
(二)申请重点扶持的国际服务外包或软件出口企业,先向所在市(县)、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,由市(县)、区政府初审后,上报市“123”计划办公室,经组织评审后由领导小组提出评审意见,并报市政府批准。评审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。
(三)企业申报时须提供下列材料:
(1)申请表;
(2)营业执照复印件;
(3)可行性研究报告(包括经营团队和行业背景情况、企业经营目标、市场策略和发展措施,企业合作伙伴以及意向合约等情况);
(4)合同和章程;
(5)审批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以上材料按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,一式五份上报。
(四)本意见适用于在无锡市区(包括新区、滨湖区、锡山区、惠山区、北塘区、南长区、崇安区)设立的国际服务外包和软件出口企业。
(五)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实施细则由市集聚国际服务外包和软件出口“123”计划办公室负责制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