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工商局出台工作意见加强户外广告事中事后监管
近日,无锡市工商局出台了《关于加强户外广告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意见》),积极应对户外广告行政审批取消后工商及市场监管新形势,持续维护锡城良好有序的广告市场秩序。
《工作意见》明确了户外广告管辖实行属地管辖为主、级别管辖为辅的基本原则,同时规定,对地铁、公交站台等跨区域发布的户外广告,由各自广告发布地所在地监管部门管辖,但在涉嫌发布违法广告需要立案处理之前,要报市级工商部门备案,由市级工商部门指定管辖;对公交车、出租车等移动交通工具发布的户外广告,由广告经营者注册地监管部门管辖。
《工作意见》提出了户外广告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要求,要求全市各级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,有效提升综合监管效能,强化户外广告行业自律,充分发挥部门监管合力。《工作意见》指出,各地要牢牢抓住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,对城市窗口地区和违法广告集中领域加大巡查和检查力度,可结合辖区实际,自行制定监管办法,确定监管任务和检查频率。同时,《工作意见》要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规划、交通、城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,实现户外广告监管从单一部门、单一条线、单一地区向跨部门、跨条线、跨地区的综合执法监管转型。